
產品分類
1. 目的
對用于生產的工裝模具進行管理,以保證產品質量。
2. 范圍
生產所用的工裝模具。
3. 相關文件
3.1. 《記錄控制程序》
4. 定義
無
5. 職責
5.1. 資材部負責工裝模具的發外制作、登記簽收;
5.2. 倉庫負責工裝模具的入庫、建帳、發放;
5.3. 各制造部負責工裝模具維護、保養本作業單位使用的工裝模具,并在QA部、研發部的協助下組織工裝模具的驗收;
5.4. QA部、研發部負責協助各制造部驗收工裝模具。
6. 作業規程:
6.1. 工裝模具的申購、制作
根據新產品開發計劃或車間生產需要,由開發項目負責人或各制造部主管提出《工裝/模具制作申請單》,經總經理批準后,由資材部安排外協單位制作或采購。
6.2. 驗收
自制或發外加工的工裝模具均由資材部倉管員簽收,并通知各制造部領出驗收,各制造部組織設計者、QA部、使用車間共同驗收,驗收結果記錄于《試模檢驗確認表》和《模具試模記錄表》中。驗收合格時接受;驗收不合格時,由設計者提出《模具修改通知單》,由研發部負責修模、開模人員聯絡制作廠家修改,并重新驗收。
6.3. 編號
試模檢驗合格后,由各車間對工裝模具進行編號。
6.4. 工裝模具登記
工裝模具編號后,由各制造部負責統計、使用、管理,建立《工裝模具臺帳》;
6.5. 工裝模具的使用、發外
6.5.1. 工裝模具使用:工裝模具由各制造部統一發放。
6.5.1.1. 供應商需領用本公司的工裝模具時,采購員填寫《模具外發申請表》經總經理或受權人員批準后,才可將模具外發。
6.5.2. 外協工裝模具的歸還,當供應商歸還領用的外協工裝模具時,由資材部經理組織相關人員檢驗確認后方可入庫。
6.6. 工裝模具保養
6.6.1. 塑膠類模具使用完后應打上防銹油封存。
6.6.2. 五金工裝模具在使用后應清掃干凈,封存時在工裝模具上加防護油脂。
6.7. 工裝模具維修
6.7.1. 公司自制的工裝模具由各制造部進行維修;
6.7.2. 外協工裝模具由研發部主管模具人員聯絡外協廠家負責維修;模具送修由研發從生產部使用單位領出,并開放行條,回來交生產部使用單位簽收。研發部負責模具送修過程的技術、進度跟蹤。
6.7.3. 維修結果由使用單位組織驗收并在《試模檢驗確認表》中記錄。
6.8. 工裝模具的封存和啟用
6.8.1. 當工裝模具使用完后封存時,必須注明封存日期,并且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;
6.8.2. 啟用封存的工裝模具時,應檢查工裝模具的封存日期,若工裝模具封存的時間超過半年,則工裝模具必須經過QA部檢驗后方可使用。
6.9. 工裝模具報廢管理
由工裝模具的使用車間填寫《報廢申請單》,經研發部審核后,報總經理批準,然后在《工裝模具臺帳》上注銷。
6.10. 記錄保存:工裝模具相關記錄由各車間保存。
7. 相關表單
7.1. 《工裝模具臺帳》 QR-IV-063-01
7.2. 《工裝/模具制作申請單》 QR-IV-076-05
7.3. 《試模檢驗確認表》 QR-IV-824-17
7.4. 《模具修改通知單》 QR-IV-733-08
7.5. 《報廢申請單》 QR-IV-063-02
7.6. 《模具外發申請表》 QR-IV-063-03
7.7. 《模具試模記錄表》 QR-IV-